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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411
办理事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部门名称:市城管办
主办处室:设施运行处
会办处室: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适用范围:需要在市管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的事由、架设管线的具体位置、范围、性质、方式、时间、采取的相应措施等,1份);
(2)申请表(一式四份);
(3)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份);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份);
(7)安全评估报告(1份);
(8)桥体安全保护方案(即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1份);
(9)管线架设设计图纸及相关文字说明(1份);
(10)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现场踏勘提出审查意见→分管领导签发→窗口发件
咨询电话:8508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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