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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0409
办理事项:建筑项目无化粪池排水审查
部门名称:市城管办
主办处室:综合处
会办处室:无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适用范围:需要取消化粪池向城市市政设施排放污水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报告需有公文号)(1份);
(2)无化粪池排水申请表(1份);
(3)市建委或市规划局项目批复文件(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各1份);
(4)标齐规划“四线”的排水设计图(1份)。
注:除特别说明外,以上申报材料应提供原件;需提供复印件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及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能提交。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建筑项目无化粪池排水审查意见》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办公室处理→分管领导签发→窗口发件
A9
咨询电话:8508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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