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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杭州市招标办
办理范围:不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实行招标以外的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含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收费情况:无
政策依据:杭建市发(2003)552号文件
携带材料:
1、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有规划许可证的请提供规划许可证);
2、开户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3、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核准登记表一式三份(市招标办网站下载);
4、建设单位性质(请提供下列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当场返还):
(1)营业执照;(2)企业章程(有变更的需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3)验资报告;
5、要求施工直接发包书面申请一式三份(请说明投资性质、发包内容、拟选择符合资格要求的承包单位等)
6、开挖深度5米以上,需提供基坑围护方案;
法定办理时间:暂无规定
承诺办理时间:资料符合要求,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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