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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萧山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在拓宽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渠道和空间,突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07年,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2007年富裕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从2007年起,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上级下达给我区农转用土地指标的8%,用于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两年来,该区政府共安排430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为发展村级经济,增强造血功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下一步,该区将继续加强对村级经济发展用地指标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镇村办理供地手续,使其尽快见效,确保用地村每年都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区480个村都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年可分配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建立村级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80%以上的村具有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