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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园区-企业共建协议具体措施 |
|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5-12
来源: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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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将把服务外包列入优先发展战略,成立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服务外包企业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核心,是我市成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主要基础,是 “天堂软件?杭州服务”品牌的实践者。杭州市人民政府结合 “部-省政府-基地城市共建协议”和“省政府-基地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区共建协议”的要求,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发展采取如下措施: (一)设立杭州市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用于企业资金支持,专业人才培训,软件出口,资质认证,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以及与服务外包相关的配套服务和特定环境改善等。 (二)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推进园区实现双回路供电、双备份网络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端口,积极创造条件,在服务外包示范区建立海关监管的公共保税测试中心、保税实验室或大型企业内的保税测试中心,为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载体。 (三)大力培养和吸引服务外包人才,为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1、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一批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完善和提升与服务外包密切相关的学科建设,加强政府与高校、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建立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来杭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各类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为服务外包产业提供智力支持。 2、大力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鼓励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培训,对经批准开展服务外包培训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培训机构给予支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对参加服务外包培训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一定的资助。 3、大力吸引服务外包高层次紧缺人才来杭服务和创业。将服务外包人才名单列入《杭州市“十一五”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开发引导目录》。对引进的服务外包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市委办〔2005〕2号)精神,在子女入学、住房安家补助、申购人才专项用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健、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予以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4、完善服务外包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引导国内各类与服务外包有关的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紧缺人才来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专职或兼职从事科技合作、技术入股和投资兴办企业。对符合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制度要求来我市工作的服务外包人才,给予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市民待遇。 (四)采取措施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和企业总部来杭投资落户。对来杭投资并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按照我市关于鼓励企业总部来杭发展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2、鼓励企业提高研发能力。服务外包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实计入管理费。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批准,允许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服务外包企业为完成特定服务外包项目,聘请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可计入成本。 3、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开展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培育出口品牌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自主出口品牌发展的指导意见》(杭政办〔2007〕10号)的有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品牌,对服务外包出口达到一定规模并获得国家、省名牌和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4、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5、对服务外包企业创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并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5号)规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的项目资助。 6、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CMM/CMMI等国际资质认证。对当年获得CMM/CMMI3、4、5级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随后两年,其实际发生的升级、维护费用从“杭州市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中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低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资助金额。对通过PCMM、ISO20000、ISO27001/BS7799、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给予适当资助。 7、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对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内外自主知识产权登记和取得专利权,并能实现专利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6〕28号)的规定给予资助。 8、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包括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对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平台建设的,可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4号)的规定,给予资助。 (五)完善配套服务,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便利。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应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对需要前置审批的业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2、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引导国内外风险投资和商业担保机构参与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投资、融资或资本运作。本市融资担保机构为在市国税、地税登记纳税〔不含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区、县(市)〕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联合担保和独立担保的,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新型企业融资担保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7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3、实行灵活的劳动工时制度。在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 4、积极开展服务外包投资促进活动。举办服务外包博览会、论坛等活动,搭建服务外包国际合作平台,吸引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杭州市。加大对外宣传和招商力度,吸引全球服务外包跨国公司来杭投资。 5、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上缴税收等标准,对先进服务外包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6、加大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出台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加大对软件盗版等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7、建立服务外包信息网,搭建服务外包交流平台,加强对服务外包的研究,及时了解服务外包企业需求。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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