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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省-市共建协议具体措施 |
|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5-12 20:55:1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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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扩大服务产品出口,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拟定旨在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二)选定一批具有服务外包发展基础和增长潜力的中心城市或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集聚区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城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在宏观政策、规划设计、人才培训、招商引资、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与所在省、市人民政府的合作,将之建设成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或服务外包示范区。 (三)鼓励和支持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联合,积极倡导和加强行业自律; (四)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东部基地与中西部基地进行战略合作;对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承接服务外包进行基础设施和完善投资环境建设予以贷款贴息支持。 (五)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合作,对基地或示范区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进行的服务外包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建设提供政策性贷款,及信用保险和相关担保服务; (六)安排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支持 “千百十工程”的人才培训计划,有效解决服务外包产业人才短缺和大学生就业问题;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国际竞争力;开展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海外市场开拓等。 (七)不断完善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八)指导基地城市、示范区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九)有针对性地开展积极有效的投资促进活动,举办中国服务外包博览会,吸引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 (十)建立并完善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统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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