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 部机动车污控中心用“工况法”经过长时间的实验研究和检测,得出结论,1辆化油器车或开环电喷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5辆达到欧Ⅰ标准汽车的排放量,相当于7辆欧Ⅱ,14辆欧Ⅲ,20辆欧Ⅳ,30辆欧Ⅴ的排放量。高排放车主要是指化油器车,也指那些车况较差,或者引起严重超标准排放的故障车辆。所以目前将欧I以下的化油器车划定为高污染排放车辆。 如果一个城市机动车总数是50万辆的话,从国内现状分析,预计高排放车辆在8-10万辆(约包括6万辆化油器车和4万辆排气故障车),如果淘汰6万辆化油车,在排污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增加欧III排放标准车辆约60-70万辆,在不限制机动车注册上牌的情况下,可以控制机动车排污总量。 由此可见,只要保证机动车尾气排放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大规模发展汽车也是科学的发展模式,汽车社会的到来并不完全是人类的梦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