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速高污染车辆淘汰工作 我市目前已经对机动车采取环保标志管理,按照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标志,对排放技术水平在“国Ⅰ”(不含)以下的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加速淘汰这部分高污染车辆,可为我市提供可观的环境污染容量,是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必要手段。为加速淘汰高污染车辆,今年我市推出了以下措施: 一是抬高外地车辆转入环保标准。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和杭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外地转入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09年2月22日起,外地机动车转入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必须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Ⅲ”标准)。该措施的执行杜绝了外地高污染车辆转入我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老旧机动车上路的数量。 二是对高污染车辆实行第二阶段限制通行措施。自2009年6月1日起我市将扩大对高污染车辆的限行范围。将在包括之江路、钱江一桥、江南大道以北,钱江三桥、新塘路、新风路、机场路、笕丁路以西,石大路、石祥路、留祥路以南,古墩路、天目山路、留泗路以东范围内道路(均含上述道路)时段性限制高污染车辆(含非本市牌照车辆)通行,限行时间为早6:00至晚24:00。此外,计划第三阶段于2010年1月1日起,以杭州市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绕城高速公路)为界,绕城高速公路以内范围道路时段性限制高污染车辆(含非本市牌照车辆)通行。 三是鼓励高污染车辆自愿淘汰。自2009年3月下旬起,按照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发布的《杭州市区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将对提前一年及以上转出或报废并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按照车型及提前报废年限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鼓励。通过经济补助的办法,鼓励高污染车辆淘汰。
(二)推行简易工况法检测 目前,机动车尾气检测为我市机动车年度安全检测必检项目之一,凡是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通过年度安全检测。 推行机动车简易工况检测法,提高对机动车排放检测的技术手段,是完善I/M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基础,也是改善杭城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污染总量控制的关键所在。 (链接)什么是简易工况检测法 简易工况法是一项先进检测方法。无论是“怠速法”还是“双怠速法”以及柴油车自由加速法都是初级过渡方法,其共有的突出弊端是在车辆无载荷时进行检测,因此检测出的排放结果与车辆实际运行时排放状态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且“怠速法”和“双怠速法”不能检测出机动车排气中的氮氧化物,检测的结果代表性与真实性也较差。 简易工况法是有载荷的检测方法,模拟汽车道路行驶阻力。车辆按一定的速度、克服一定的阻力走完试验工况,同时测量尾气中污染物含量。 国内、外简易工况法主要有:瞬态加载IM195法、稳态加载加速模拟ASM法、瞬态加载VMAS法和柴油车加载减速LUGDOWN法。 杭州市下一步将采用VMAS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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