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3月1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吴春莲检察长所作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注重保障改善民生,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