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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设立政府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
|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4-15 21:03:12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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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拓宽。今天正式出台《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今年将先投入2亿元,不以赢利为目的,通过“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支持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引导基金主要引导鼓励创业投资杭州市域内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知识型服务业、高效农业等符合杭 州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 引导基金合作的对象,重点是吸引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成熟、网络资源丰富的品牌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基金重点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 目前,杭州市已经组建成立了“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委会”,市长蔡奇任基金管委会主任,基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 据了解,引导基金主要采用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的引导方式。阶段参股是指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主要支持在杭州市发起设立新的创业投资企业,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实收资本(或出资额)的25%,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同时要求新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按不低于80%的资金投向杭州市注册的企业,且50%以上的资金须投向初创期企业或项目。跟进投资是指对创业投资企业选定投资的创业企业,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共同投资,按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额度跟进投资,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跟进投资对象原则上限于初创期的企业。对被选中的投资项目和企业只要所在区、县(市)引导基金跟进投资的,市引导基金原则上按1:1的比例予以跟进投资。 今年的引导基金首先由杭州市财政安排2亿元,基金运作通过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等三家国有独资公司分别新设立的全资基金管理公司专门运作和管理。为保证引导基金安全运行,基金管委会将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引导基金的第三方资金托管银行,负责对引导基金投资区域、投资比例、资金使用等进行动态监管。(本站记者 徐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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