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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简报
第七期 总第34期
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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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8月25日上午,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召开会议,总结检查前一阶段市本级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等有关处室就各自联系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所做的汇报,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了布置。
自7月5日开展的我市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历时一个半月,现已基本结束。会议总结了该阶段的工作,认为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绩:
一、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协同工作,组织布置到位
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于7月5日联合召开布置会议,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积极行动,督促联系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市监察局、审计局不仅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而且还对各单位的工作给予了具体的指导。目前大多数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并报送了相关的总结和报表。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单位还成立了由财务分管领导 “挂帅”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重点抓住五个环节:一是领导挂帅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二是调查摸底全面深入,防止“留死角”;三是自查自纠措施到位,防止“流于形式”;四是处理问题 “抓大放小”,防止“避重就轻”;五是结合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虎头蛇尾”。
三、全面自查,按时完成
各单位克服时间紧、自查面广、任务重的困难,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通过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单位内部管理、规范采购活动项目等环节的逐项检查,实现检查任务的细化、量化,保证自查自纠工作质量。
各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回顾总结,重点对05年及06年4月前的自行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检查。采取查阅采购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和群众反映等形式,认真排查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公开、不透明、不公平、不公正”情况。目前,共有419家单位如期完成自查任务,上交总结和报表,占总户数的95%,基本达到了全面检查的要求。
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规范操作认识提高,未发现重大不正当交易行为
从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来看,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基本上都能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中。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未发现重大不正当交易行为。
会议还总结、归集了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够到位。一是片面认为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中心的事,年度预算中列入集中采购的物资已进入政府集中采购,与单位关系不大。二是对200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宣传不到位,学习不多,尤其对政府采购中有关程序、政策、制度了解肤浅,如对采购资金管理、采购目录的执行,在认识上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部分主管部门缺乏对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正确指导和帮助。
二、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一是个别单位尚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有些单位虽然在财务管理制度中体现了相关管理要求,但不全面;二是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单位因人员编制少,往往一人兼多职,不能很好执行职能间的相互监督作用;三是在实施具体采购时,对执行“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的“三分离”要求不够到位;四是缺乏对政府采购资金的跟踪问效。
三、部分分散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实施。一是个别分散采购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采购;二是在实施采购时操作不规范。
会议肯定了各单位针对所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有关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细化预算,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单位采购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自行采购的各项制度,要做到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各单位自行采购规范完善。
根据我市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的要求,在自查自纠工作基本结束后,下一阶段将进入重点检查阶段,为此,会议要求:
一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扫尾工作,督促尚未按期完成工作的单位加快进度,上报书面总结和报表;
二是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三是由市财政局、监察局和审计局联合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四是重点检查时间为期一个月,在9月底前结束;
五是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制订相关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六是做好总结工作,迎接省治贿办的检查。
我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逾千
杭州市第四批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经公开征聘、审议、公示,名单已正式确定,今天在“中国杭州”、“杭州财税”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网站同时公布。
此次聘请的咨询专家共有280位,至此,我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已突破千人,达到1015名。第四批咨询专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有238位,占总数的85%。按专业分类:音视频设备类20人;计算机及应用类82人;摄影、摄像器材类3人;空气调节设备类23人;专用设备类25人;工程机械类38人;机动车辆类14人;工程类129人;医疗器械25人;教育设备6人;其他类44人;经济类11人。
作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工作目标,市采购办一向重视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的建设,此前已公开征聘了3批专家。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杭州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实行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联系、短信通知、密封打印、评标现场启封专家名单,保证了评标专家的公正性。为适应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评标项目所涉及的专业领域越来越宽,迫切需要扩充专家队伍,构建合理的人才结构。为此,市采购办于今年3月开始第四次公开征聘咨询专家。社会各界人士给予了积极的响应,共有305人报名,经初步资格审查,有303名被提交审议。由省财政厅、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和市采购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咨询专家审议会对送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鉴于目前的语音通知系统在评标专家回避措施上有待完善,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审议会决定对送审名单中有可能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相关行业、公司的从业人员暂缓聘请。
目前,我市咨询专家人数已突破千人,但在专业分布上还不均衡,而根据我市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专家队伍还需继续扩充,同时要不断提高咨询专家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从而保证政府采购规范运作和廉洁、高效。
为此,在咨询专家库建设中继续“增量扩面”,即既增加专家数量,又扩大专家的专业来源,仍将是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市采购办将继续开展咨询专家的征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积极参与,支持杭州市的政府采购工作。
市采购办召开政府采购协管员座谈会
8月29日下午,市采购办召开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管员座谈会。
自从今年加强分散采购项目的管理,预计市本级将有数亿元分散采购项目要纳入监管范围,但目前按规定已经确认采购方式的项目才9000余万元。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分散采购项目的管理和统计工作;以及继续做好下一阶段的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建设,市政府采购办召开了本次座谈会。
市采购办负责人传达了市财政局《关于清理报送2006年分散采购实施情况的通知》,并介绍了下一阶段即将开展的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活动重点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还就分散采购的项目界定、采购方式的确认等相关事项做了解答。会上,协管员们就如何有效促进我市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讨论。
与会代表对市采购办专门召开座谈会,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听取意见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这是政府职能部门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的一个有效举措。表示将认真做好分散采购项目的清理和统计,促进分散采购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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