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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政府采购第六期简报
2006-08-23 17:15:52
    

政府采购工作简报

 第六期     总第33

 

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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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实施采购25780.96万元,占已下达采购预算28364.72万元的90.9%,节约资金2583.76万元,节约率为9.11%。其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14133.37万元,占已下达采购预算16634.66万元的85.0%,节约资金2501.29万元,节约率为15.04%

上半年的政府采购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公开招标已成为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金额为15327.1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59.5%

二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明显“提速”。已下达采购预算516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6%;完成采购金额24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近1;

三是开始对分散采购项目实施管理。目前已确认的分散采购预算为5648.95万元,占已下达预算的19.9%

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召开部署大会

七月五日,由市采购办牵头,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召开了“杭州市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布置会”。市级机关及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政府采购协管员;在杭工商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导;各区、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1)传达中央、省、市领导有关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的讲话精神及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

2)市采购办布置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

3)市监察局、市审计局领导讲话。传达上级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二)市采购中心着手治贿专项工作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工作特点,市采购中心积极行动,从六个方面入手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明确治理商业贿赂是政府采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必然要求,是政府采购规范、服务、效率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增强开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对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疏理现行的规章制度,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三是重新修订岗位职责,责任到人。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岗位纪律和岗位规范,突出层级管理,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

四是强化对交易过程的监管。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进一步严肃评标纪律,规范评分标准,严格执行评标程序和成交规则。

五是开拓创新,完善公开招标分批供货的采购方式。在总结以往采购经验的基础上,对台式电脑等十大类通用办公设备实行公开招标、分批供货采购方式,继续推行办公设备的标准化配置采购工作,增强采购机构的采购过程和用户单位选购过程的透明度。

六是认真审查政府采购档案。通过整理、检查2004年度和2005年度政府采购档案,对具体操作过程逐一进行复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根据检查中反映、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分类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市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建设

20064月份开始,逐步运用《杭州市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处理政府采购业务,包括预算编制、审核和下达,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资金的支付审核,咨询专家库的管理等。采购办与采购中心之间通过系统下达采购计划,保证了采购内容的准确和详细,并加快了速度。系统提供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可实时了解采购办的工作程序、关键流程和重要环节。

该系统在提供较完善的功能外,还成功与《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对接,并向会计结算中心《集中支付系统》开放数据接口,可实现年初预算归集、调整预算和资金支付的“网上行”。是一个围绕采购业务,实现数据在多平台流转的业务系统。

至此,政府采购已基本实现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化。在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中是第一家,并为市监察局“政务实时监督系统”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专家征集工作

三月十五日通过《杭州日报》和相关网站,第四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目前已有315位有关人员报名。

 

市政府采购办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市本级小型建设工程管理

执行杭政办函[2006]185号文件,实施“一门受理、内部运转”工作方式,加强对市本级财政投资的小型建设工程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初步统计有93个项目,预算为2189.14万元。

二、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监督管理和统计工作

年初统计市本级部门预算有8个亿的分散采购预算,而目前按要求办理采购方式确认等手续的才5000多万,因此要根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具体落实分散采购预算,并做好分散采购的统计工作。

三、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

提前摧促主管部门上报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表,搞好汇总分析。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一起排出重点抽查单位,与业务处室一起组成三部门联合检查小组,对重点抽查单位进行检查。搞好总结验收并接受省治贿办的检查,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专家库建设和整合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已报名专家的审核和入库工作,并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积极参与整合专家库,实行专家库的统一管理。力争完成我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达到1500人的目标。

五、制定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

根据提前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尽早制定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适当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标准化采购的品种。

六、完善一次性告知工作

根据“中心”的要求,重新确定、完善一次性告知事项,从而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提升服务,方便群众。

七、全面运行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

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加强应用。完善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配合市监察局实施“杭州市政务实时监督系统政府采购子系统项目”建设。

 

政府采购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打造“天堂硅谷”、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市财政局将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加大扶持力度,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

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是指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自主创新产品的一项采购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将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之一;对采购国产高新技术设备提供政府支持在政府采购评标方法中,将自主创新作为加分因素等。同时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监督和使用反馈机制

制度还对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相关企业备案、采购目录编制发布、采购人申报预算以及采购机构实施采购等做出了规定。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推动我市企业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市采购办召开第四批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审议会

 

2006810,市采购办组织召开了“第四批杭州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审议会。市纪委(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省采购办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市采购办金树中主任就我市第四批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的选聘情况及我市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向审议会作了简要的汇报,与会人员结合会议材料和应聘人员的资质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审议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2003]119号有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精神及《杭州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提交审议的303名专业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审议,有280名应聘的专家符合条件,具体名单将在“中国杭州门户网”、“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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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送:省采购办、市财政局领导、各处室、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采购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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