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卫生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管理,推动和促进全系统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复查2006年度、评选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2006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和2007年度已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所有青年创建集体(岗位)。 二、评选及命名的标准 依据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DB33/T 670—2007(以下简称《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制定《规范》自评表(见附件1)、评分表(见附件2)和《杭州市“五型”青年文明号集体考评标准》(见附件3)。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评:各区、县(市)卫生局团(工)委,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团委(总支、支部)根据杭州市卫生行业《规范》自评表、评分表进行自查,并填写《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表》(见附件4)或《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5),上报800字左右的五型特色介绍材料,新申报集体除上报五型特色介绍材料外,另须附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2、检查考核:各区、县(市)卫生局团工委及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对各市级“青年文明号”(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及2007年度申报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认真进行检查考核,并做好检查总结工作。对检查分低于85分的新申报单位不予推荐命名,检查分低于85分的复评单位列入淘汰。 3、审核命名: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全市卫生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县(市)卫生局及直属单位以去年的总数为基数,实行淘汰(或重创)1个,可以新申报1个的办法,但相关单位新申报数一般不超过1个。 四、工作要求 1、末位淘汰:各区、县(市)卫生局团(工)委,局属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把考核作为加强“青年文明号”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检查考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杭州市青年文明号“末位淘汰”制度实施细则》,对于作用发挥不明显、先进性不突出的市级青年文明号坚决予以“末位淘汰”。 2、倡导重创。按照《杭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规定,倡导积极推行三年重创制度,对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被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不再保留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由团市委统一颁发纪念证书,进入新一轮争创。 3、公开公平。要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好中选优”的宗旨,严格考核评比的各项制度和各个环节,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的科学、合理。要注重在考核评价中听取和体现服务对象及团员青年对创建工作的意见。通过考核评价,要选出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同时,又要进一步激发广大创建集体的争创积极性。 4、要求各单位于4月20日之前将有关“青年文明号”考核检查材料及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卫生局团工委)。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4月上旬起组织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其中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短信平台汇总表(见附件6)请同时上报电子文稿。逾期作放弃处理。复查、申报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7068568,传真:87032130,电子邮箱:cuiweiwu@126.com,通讯地址:杭州市孝女路2号,邮编:310006。
附件1:杭州市卫生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自评表.doc
附件2:杭州市卫生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评分表.doc
附件3:杭州市“五型”青年文明号集体考评标准.doc
附件4: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表.doc
附件5: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doc
附件6: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短信平台汇总表.doc
杭州市卫生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