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文广集团、华数数字电视公司,各区、县(市)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繁荣荧屏声频,为人民群众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文化环境,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工作。节日期间,各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好主流媒体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讴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伟大成就,把新闻报道与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保持社会和市场稳定结合起来,与当前的抗灾救灾工作结合起来,与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联系起来。始终坚持“三贴近”的原则,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精心组织节目,繁荣荧屏声频。各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公司要认真组织、播出和传输优秀电视、电影和广播节目,做到既丰富多彩,又积极向上,为广大听众、观众送上丰盛的节日文化大餐。各县级台要针对广大农村群众的特点,积极办好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电视节目,以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三、抵制低俗之风,注重社会效益。节日期间,各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公司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影视娱乐节目中的低俗风气。要严格遵守广告播放的各项规定,坚决禁止播放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内容不良、低俗的性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坚决禁止违规播放挂角广告和在影视剧中违规插播广告,坚决禁止超时播放广告。 各级播出、传输机构在节日期间要认真执行“三级审片”、“重播重审”等宣传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播出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广播电视节目精彩,播出安全。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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