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区廉租住房2007年第二批集中实物配租家庭经审核确认后,于12月27日在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号:2007杭证民字第11690号)下,通过公开摇号已产生选房顺序号。现将实物配租家庭名单(含在优先定向配租中未到场和未接受配租房源的家庭)和相应的选房顺序号(详细名单附后),选房时间地点、选房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布,同时继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公开摇号配租房源主要坐落于都市水乡水曲苑、水碧苑,北景园莲趣苑、竹邻苑,三里新城竹苑,朝晖小区、翠苑小区等。 二、选房时间 2008年1月12日至1月13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场:1月12日上午(选房顺序号1号-284号) 第二场:1月12日下午(选房顺序号285号-568号) 第三场:1月13日上午(选房顺序号569号-852号) 第四场:1月13日下午(选房顺序号853号-1136号) 三、选房地点 杭州艺术学校蓓蕾剧场(沈半路59号,杭州灯具市场附近、加油站对面,杭州艺术学校内)。 公交3路、57路、58路、34路、64路、847路、321路终点站(大关小区站)每日上午7:00-8:00点前;下午12:00-13:00点前设选房专车送至选房现场。 公交26路终点站(大关小区北)每日上午7:00-8:00点前;下午12:00-13:00点前设选房专车送至选房现场。 直达公交车:329路、K615D、36路、Y8路、816路、321、K307路、847路均可到达,所到站点为沈塘湾站。 注:请市民关注各路公交车的始发时间,以免误场。 四、选房规则 1、选房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及《杭州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租金配租资格证》,提前30分钟到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限2人。 2、选房者需校验身份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等证件,如《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在2007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已届满且未办理续期的,不得参加选房。 3、本次公告的家庭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4、以选房者的选房顺序号为序,分场次进行选房。选房者根据自已的选房场次和选房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者应在规定时间(从选房应答起三分钟内)内选定房源。 5、当主持人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该场次选房号末尾。 6、选房者未在规定选房场次(即选房顺序号所属选房场次)到场参加选房的,其选房顺序号轮至当天选房号的末尾,若仍未到场选房的,经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后,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次选房号末尾。 7、选房者选定房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杭州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书》,选房者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所选房源及放弃本批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8、选房者应在办理配租手续,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前书面同意向市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有偿转让其现住房所有权或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使用权。选房者不同意转让或事后不签订转让合同的,视作放弃所选房源及放弃本批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本次选房者的保障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7709612,举报时间为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1月11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杭州市区廉租住房2007年第二批集中实物配租公开摇号结果
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