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市领导关于做好2008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为使2008年符合《 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7〕35号)有关规定条件的项目都能享受市财政资助,请将你区、县(市)明年拟申报资助和奖励的医药产业项目统计汇总(详见附件),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市经委医药化工处(附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5065881,电子信箱: sjw.yyc@hz.gov.cn。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