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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市外国专家局 审批项目编号: 43—12 审批项目依据: (1)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外专发〔1993〕314号)中第三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公司,凡是设有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他引进国外智力专门机构的,均应以此机构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出国(境)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关于对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加强管理的通知》(外专发〔1993〕161号)中第一款:“各地区、各部门派遣赴国(境)外培训或研修的团组和人员,必须事先经有关地区或部门国外培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出具任务批件并办理有关出国手续。各出国培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归口管理的职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人员、经费、渠道等进行全面审查把关”。 审批收费依据: 免费 审批总时限: 5个工作日
(1)受理 条件: 符合国家出国(境)培训总体要求,符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人员符合出国(境)培训的条件。区、县(市)、市属各单位申报年度计划,市外国专家局汇总筛选,经分管市长同意,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或审核;“双跨”出国(境)培训项目,由区、县(市)、市属各单位凭部、省级出国(境)组团通知或任务批件申报,经市外国专家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 吴巍 岗位责任及权限: 认真学习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和人员审批的相关政策文件,主持处室的全面工作,按热情、耐心、高效、优质的要求,负责审批好相关人员的手续。 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需征求相关行政主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无
(2)审核 标准: 无 本岗位责任人: 无 岗位责任及权限: 无 办理时限: 无 (3)复核 标准: 无 本岗位责任人: 无 岗位责任及权限: 无 办理时限: 无 (4)会签 标准: 符合规定和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 郑健波 岗位责任及权限: 分管全市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和人员工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阅。 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5)审定 标准: 符合规定和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 郑素成 岗位责任及权限: 负责全面工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 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6)告知 标准: 无 本岗位责任人: 无 岗位责任及权限: 无 办理时限: 无
(7)投诉 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向市人事局投诉的电话为85252611。局长和处长(主任)是实施处罚的责任人。 本岗位责任人: 李志文 岗位责任及权限: 热情接待投诉者,认真履行职责,按我市有关规定和人事工作的纪律进行认真的处理。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告知方式及时限: 电话或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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