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一、服务内容
1、全市公民婚姻登记管理
2、全市涉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留学生婚姻登记管理。
3、婚姻登记政策咨询。
二、办事程序
1、国内公民结婚登记程序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递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国内公民离婚登记程序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3、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程序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双方可亲自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递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既可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4、涉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留学生结婚登记程序
政策咨询→递交有关材料和有效证件→填写申请书→领取结婚证。
5、涉华侨、涉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离婚登记程序
政策咨询→递交结婚证和其它有效证件→填写申请书→领取离婚证。
三、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
责任单位地址:杭州市戒坛寺巷21号
联系电话:85152671
联系人:陶国敏、许东良
责任单位电话:85159141
email:smz.swc@h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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