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angzhou.gov.cn English 中文繁体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中国杭州 >> 文件公告 >> 最新文件 >> 最新文件 
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9-16 09:54:13
[收藏] [推荐] [纠错] [字号: ] [打印] [关闭]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08〕20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8〕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0元。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二○○八年九月五日

Top            [收藏] [推荐] [纠错] [字号: ] [打印] [关闭]
相关信息
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07〕171号
杭州市区第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萧山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上调100元
 
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建设管理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