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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7-11-27 15:30:0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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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日前决定,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设立医药产业发展资金,主要资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7月23日公布实施的《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杭州市的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研究开发项目中,属于重点项目的按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一般项目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2%给予资助;医药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中,属于重点项目的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一般项目按项目总投资额的6%给予资助;对研制、引进和开发的新药(包括医疗器械)项目已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文(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杭州市内实施产业化生产中取得成绩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创新治疗药物,将获得50万元奖励,国内首家上市的仿制治疗药物将获得10万元奖励。
  此外,《办法》还规定,对杭州市内医药工业企业生产的医药产品,通过国际注册(认证)的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首次获得美国、欧盟、日本注册(认证)的药物制剂、原料药,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对首次获得其他国际注册(认证)的药物制剂、原料药,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际注册(认证)的医疗器械,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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