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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制度(工信厅运行〔2008〕33号)的要求,至2011年,全市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约25%),其中电信运营业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年均增长约17%)、软件产品主营业务收入220亿元(年均增长约25%)、系统集成主营业务收入225亿元(年均增长约25%)、信息技术服务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年均增长约45%)、嵌入式软件主营业务收入140亿元(年均增长约20%)、IC(集成电路)设计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年均增长约20%)〔含软件出口8亿美元(年均增长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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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起,“信息港”产业扶持资金和信息服务与软件业专项资金合并为杭州市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资金额度从2500万元增加到4500万元;同时2009年另安排信息服务业(含服务外包)人才实训资金900万元。上述资金重点支持通信、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商务、即时通讯、搜索引擎、网络游戏等产业及上述领域的技术创新、企业资质认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实训项目。发挥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资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工业企业信息化资金、服务外包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信息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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