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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资金,就是维持物业运转和物业维修的资金。一般来讲,一栋新物业,大多不需要什么维护和维修,但是一旦使用多年后,难免会像人一样,有点头痛脑热,就需要维修保养。这时候就需要投入,有的时候会是一大笔钱,比如更换电梯,这就需要动用物业维修资金。总体来讲,物业维修资金是住房售后确保物业正常运作、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利益所预先建立的资金,形象一点说,就是房屋的“养老金”。 但是,由于我国物业管理立法较晚,至今仍没有出台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律。现在,关于物业维修资金的规定仅见于国务院条例、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很多规定很不详尽,有的甚至相互矛盾,导致了各种争议。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办法》等3个省政府文件已于2007年4月20日起发布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正常使用,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省政府文件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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