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6〕12号)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60号)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以深化改革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
|
| |
|
|
|
|
| 聚焦意见要点 |
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改革的目标任务
稳妥推进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微观运行主体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扎实推进区、县(市)文化体制改革。
改革的原则要求
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落实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坚持求真务实,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