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angzhou.gov.cn English 加入收藏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60号)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以深化改革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
全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
当前位置:  中国杭州 > 文件公告 > 最新文件 > 文件精读 > 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6〕1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60号)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以深化改革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文件详读 更多
· 文化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 五大建设扎实推进改革
· 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 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
·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推进微观运行主体改革
· 推进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 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要求
· 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 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 · 扎实推进区、县(市)文化体制改革
 
聚焦意见要点
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改革的目标任务
稳妥推进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微观运行主体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扎实推进区、县(市)文化体制改革。

改革的原则要求
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落实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坚持求真务实,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特别报道 更多>>
· 杭州市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
·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 10项重点工作推进杭州文化体制改革
· 我市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 五类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 落实创文化名城要求 发展大都市文化格局
改革成功案例 更多>>
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十大任务  
· 案例一·文化名区建设的市场活力
· 案例二·以改革促进报业集团发展
· 案例三·数字电视,数字杭州
· 案例四·“头口水”的机遇
· 案例五·激活内部机制带来的创新
· 案例六·农村文化经纪人的天地
   1、规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2、推进新闻媒体、出版单位改革;
   3、全面深化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4、大力发展民营文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5、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6、加强文化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建设;
   7、转变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
   8、加强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管理;
   9、加快推进区县文化体制改革;
   10、扎实推进改革与发展的五项建设。这五大建设包括加强内容建设、主体建设、平台建设、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历程
 
· 第一阶段自2001年8月至2003年综合试点改革前夕,为全市改革的起步阶段
   按照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启动了原市文化局下属文化单位体制改革,对公益性文化单位实行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经营性文化单位实行转企改革,基本完成小文化领域改革。同时,调整了西泠印社管理体制,建立了正局级的西泠印社社务委员会。
· 第二阶段自2003年试点改革至2006年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前夕,为全市改革的试点改革阶段
   杭州被确定为全省文改综合试点城市后,根据中央及省市委精神,以两批共15家试点单位为重点,推动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等中文化领域文化单位体制改革,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深化宏观体制改革,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事业产业协调发展。
· 第三阶段自2006年全市文改工作会议以后,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的阶段
   按照中央及省委对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制订出台相关文件政策,推动着改革逐步向教育、卫生、体育等大文化领域及各、区县(市)延伸,由重点单位进一步向一般单位推进,由小文化单位进一步向大文化单位推进,由点上的改革进一步向面上推进,由做存量改革向做增量发展推进。并同时提出加快文化名城和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四个强市建设,制订了“三有一平衡”政策,切实解决“一名城、四强市”建设中的有钱办事、有房办事、有人办事和城乡平衡、区域平衡、群体平衡问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00003
© 2002-200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