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型配置 定价方式

杭氧杭锅地块、之江度假区地块、
滨江风情大道西地块:

* 小高层和高层住宅可在此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

江干、拱墅、西湖、滨江、
萧山、余杭和下沙等地块:

    人才专项用房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部门根据项目开发成本核定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类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

    享受标准以内的面积,按核定的配售价格结算。超过享受标准的面积,参照同类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核定销售价格,具体由市物价局负责核定。

申请对象、条件和程序
实施项目代建

    人才专项用房项目应实行代建制,并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97号)要求执行。

销售条件

    为确保滚动建设,人才专项用房建设达到预售条件的,即可进行销售。

主要部门职责

市委人才办:制定申购政策,统筹协调申购等工作;
市机关事务局:九大系统、四个单位以外其他市直机关的人才专项用房的申购、配售、选房等工作;
市建委:统筹全市人才专项用房建设计划编制和建设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意见;
市房管局:人才专项用房产权证的办理;规范人才专项用房物业管理工作,并进行指导与监管;
市房管局:人专项用房产权证的办理,范人才专项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市物价局:核定人才专项用房销售价格。

市本级人才专项用房

杭氧杭锅地块

供地责任主体:市国土资源局
供地面积:100亩
建设责任主体:市机关事务局
建设规模:12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1年

之江地块

供地责任主体:西湖区政府
供地面积:100亩
建设责任主体:市机关事务局
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0年

滨江风情大道西地块

供地责任主体:滨江区政府
供地面积:100亩
建设责任主体:市机关事务局
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1年

杭钢单元地块(暂定)

供地责任主体:拱墅区政府
供地面积:100亩
建设责任主体:市建委
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1年

红五月地块(暂定)

供地责任主体:江干区政府
供地面积:100亩
建设责任主体:市建委
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1年

转塘地块(暂定)

供地责任主体:西湖区政府
供地面积:100亩
建设责任主体:市建委
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1年

区级人才专项用房
萧山区:
钱江世纪城地块一、二期,
萧山老城区地块
供地责任主体:萧山区政府 供地面积:300亩
建设责任主体:萧山区政府 建设规模:30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0年开工10万平方米,2011年开工20万平方米
余杭区:
余杭经济开发区、
星桥地块
供地责任主体:余杭区政府 供地面积:300亩
建设责任主体:余杭区政府 建设规模:30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0年开工10万平方米,2011年开工20万平方米
滨江区:
西兴镇北地块、
浦沿地块
供地责任主体:滨江区政府 供地面积:150亩
建设责任主体:滨江区政府 建设规模:15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0年开工6万,2011年开工9万平方米
杭州经济开发区:
大学城北地块
供地责任主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供地面积:150亩
建设责任主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规模:15万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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