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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对于申请家庭现有房产核定的说明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2-25 16:10:52
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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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产应纳入申请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一)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含已转让、转租、赠与等);
(二)申请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含已转让、转租等);
(三)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的住房货币补贴面积;
(四)申请家庭成员房屋已拆迁的,按拆迁补偿安置的实际面积核计;
(五)申请家庭成员有农村批地建房的,按农村批地建房面积核计;
(六)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住房面积应一并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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