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车、验车建立档案有利于保证维修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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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7 16:26:3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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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验车要建立档案,档案要保管两年。《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维修质量检验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内容。机动车维修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本省的地方标准进行检验,提供真实的检验结果。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者应当为经其检验的机动车建立档案。维修质量检验档案的保存期限为两年。” 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和维修质量检验的档案,有利于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企业管理,有利于保证维修质量,提升企业乃至全行业管理水平,并可以作为分析质量事故原因、调解维修纠纷的主要依据。因为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维修质量纠纷,维修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档案是最好的证据,发生交通事故,是“责任倒查”的原始资料,可查明是否维修质量原因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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