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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整的检测检验制度,可提高维修质量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2-27 16:25:44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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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全过程检测检验制度,保证维修质量。《条例》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预检制度,对托修人送修的车辆进行修前诊断、确定故障,制定维护和修理方案,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内容应当填写车辆维修预检交接单。”
  机动车维修预检是一种较为先进的维修前诊断检验方法,通过修前诊断、确定故障、制定维护和修理方案,使机动车维修进一步透明化,同时减少拆检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在预检过程中,承、托修双方能够进一步进行沟通,防止修后纠纷的发生。维修预检制度要求维修经营者在预检后将诊断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内容填写在车辆维修预检交接单中,做到有据可查。 
  《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前诊断、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维修质量检验合格的,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不得交付使用,托修人可以拒绝支付费用或者接车。”
  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作业范围涉及机动车的综合性能尤其是安全性能的部件,影响机动车运行安全,全面完整的检测检验制度,可提高维修质量,保障托修人接到手的是一辆性能恢复安全可靠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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