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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新规:建设领域农民工将有工伤保险待遇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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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新规定,自今年起宁夏建设领域农民工将全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同时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有关规定,自今年起,凡是在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在自治区境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提交企业在注册地已经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外埠建筑企业,必须为本企业全部职工(含所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存在中断工伤保险缴费、瞒报工伤保险缴费总额、瞒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以及拒不办理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参保。(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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