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台背景 |
|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6-08-1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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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上升,特别是2002年全市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度突破1000人大关,达到1069人,2003年更是到达历史最高水平1025人,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广大群众以往认为的交通安全交警管的狭隘观念也随之发生改变,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同年杭州市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纷纷加入到交通安全管理的行列中。为了加强各地政府部门和生产单位对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由支队会同市安监局起草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告诫与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于2005年5月27日正是实施。《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告诫与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也于同年7月15日实施。《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已累计对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重特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13个区(县、市)发出问责通知书,对5个企业发出告诫意见书。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畅通、平安县(市、区)”工作,为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提高乡镇、街道对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经市政府同意颁布实施了《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告诫与问责暂行办法》,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新《暂行办法》中增加了对乡镇、街道的问责内容,同时细化了对交通运输单位的问责条件。(市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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