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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自2009年6月1日起,对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瑞芬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局长赵野松,市工商局副局长蒋银海,市质监局副局长祝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董佑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

文件公告  
· 关于加强电动车目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 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 关于第六阶段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措施通告
· 关于实施外地电动自行车限行措施通告
最新信息
· 杭州对外地牌照电动车正式下“逐客令”了
· 电动车新国标即将出台
· 4月1日起交警等三部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
· 采荷洁莲社区电动车超市化管理
· 4月1日起外地电动车将被限行
 
各地动态
· 北京:绿色出行悄然成流行时尚
· 宁波:购买电动车多留个心眼
· 江西省电动自行车首次驶出国门
· 金华:电动自行车出口企业要了解国外新标准
· 珠海:交警支队两天查扣电动自行车34辆
· 江苏整治电动自行车市场已抽检200批次产品
外地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  
列入目录的电动车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一)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省级有关部门安全技术鉴定合格,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公告;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且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和标识标注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1.最高车速不大于20 km/h;

2.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

3.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00mm;

4.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36V;

电动车质量整治方案总体目标  

通过质量整治,电动自行车生产全部取得生产许可证,无证生产现象基本杜绝;企业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产品生产有标可依;企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工作明显加强;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杭州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在杭销售上牌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电动车生产领域质量整治实施步骤  

本次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质量整治,在全面掌握企业数量、取证情况、生产规模、销售区域、执行标准、品牌名称、产品质量等情况的基础上,分成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时间是从3月25日至4月5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杭州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意义以及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的规定;召开生产企业会议,宣贯工业产品生产……

申报及审验地点  
申报受理地点:
建国中路小河下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非机动车管理所。
检验、审核地点: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杭州),萧山区金城路1351号。
相关部门职责  
· 市质监局
· 市工商局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相关附件下载  
·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登记目录申请表
· 工作联系函
· 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证书
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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