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卫生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规范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卫办妇社[2008]8号)要求,杭州市卫生局决定组织专家对本市参与创建单位进行复评。现将复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和方法 1、听取创建单位工作汇报 2、查阅2007、2008年度相关工作台帐资料 3、现场调查门诊病人满意度、慢病管理电话访问 4、抽查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检查) 5、现场简单反馈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二、评估时间 统一安排在9月16日至26日,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半天。 三、评估组成员及分工 评估分两组。每个检查组4个人,其中组长1名,组员3名。 组员分工为, 承担政策支持及机构建设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现场抽查社区卫生服务站; 承担队伍建设与预防保健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责任医生访谈; 承担基本医疗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现场抽查门诊病人满意度。 具体检查分组及联络员名单为: 第一组:组长 周 华 基妇处处长 联络员 夏 卫 专 家 葛小平(上城区清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秉初(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组:组长 张志龙 基妇处副处长 联络员 徐钦芳 专 家 李 健(拱墅区卫生局) 朱月伟(下城区长庆潮鸣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评估时间
|
评估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
9月16日 |
滨江区 |
淳安县 |
|
9月17日 |
西湖区 |
建德市 |
|
9月18日 |
拱墅区 |
桐庐县 |
|
9月19日 |
|
临安市 |
|
9月22日 |
下城区 |
富阳市 |
|
9月23日 |
上城区 |
萧山区 |
|
9月24日 |
江干区(下午) |
余杭区 |
五、有关要求 1、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评估标准,熟练掌握评估要点,每个创建单位检查结束均需形成一个简要评估小结。 2、严格检查纪律,做到客观公正,科学评价。
二○○八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