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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创建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进行复评的通知 杭卫办〔2008〕47号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9-26 1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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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卫生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规范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卫办妇社[2008]8号)要求,杭州市卫生局决定组织专家对本市参与创建单位进行复评。现将复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和方法
  1、听取创建单位工作汇报
  2、查阅2007、2008年度相关工作台帐资料
  3、现场调查门诊病人满意度、慢病管理电话访问
  4、抽查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检查)
  5、现场简单反馈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二、评估时间  统一安排在9月16日至26日,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半天。
  三、评估组成员及分工
  评估分两组。每个检查组4个人,其中组长1名,组员3名。
  组员分工为,
  承担政策支持及机构建设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现场抽查社区卫生服务站;
  承担队伍建设与预防保健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责任医生访谈;
  承担基本医疗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现场抽查门诊病人满意度。
  具体检查分组及联络员名单为:
  第一组:组长   周  华   基妇处处长
      联络员 夏  卫
      专  家 葛小平(上城区清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秉初(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组:组长  张志龙   基妇处副处长
      联络员  徐钦芳
      专  家  李  健(拱墅区卫生局) 朱月伟(下城区长庆潮鸣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9月16日
滨江区
淳安县
9月17日
西湖区
建德市
9月18日
拱墅区
桐庐县
9月19日
 
临安市
9月22日
下城区
富阳市
9月23日
上城区
萧山区
9月24日
江干区(下午)
余杭区

  五、有关要求
  1、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评估标准,熟练掌握评估要点,每个创建单位检查结束均需形成一个简要评估小结。
  2、严格检查纪律,做到客观公正,科学评价。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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