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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立法后评估的通知 杭公卫委办〔2008〕2号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9-26 13: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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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成员部门:
  根据市人大执法要求和市法制办《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杭府法发[2007]12号)要求,我办制定了《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颁布一周年实施情况评估方案,决定于2008年9月9日至10月8日开展《条例》颁布一周年评估。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做好立法后评估。

  附件1《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颁布一周年实施情况评估方案.doc 
  附件2各区、县(市)精神卫生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3各区、县(市)精神疾病管理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各区、县(市)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5各区、县(市)社区精神病康复机构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6我市心理咨询机构现状调查表.doc
  附件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心理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doc

杭州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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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今起施行
市卫生局关于宣传贯彻《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的实施意见 杭卫发〔2007〕53号
关于开展《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的的通知 杭卫发〔200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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