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351号、浙人发[2008]99号和市人事局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第一、第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审范围 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第一、第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为:轻工、化工、医药、纺织、丝绸、机械、电(气)机、电子、自动化、通讯、计算机等专业。 二、评审条件 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相关政策,具备2008年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可申报。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对外语的要求,按照省人事厅浙人专[2007]80号文件执行。除免于外语考试的,其他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或B级)合格证书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根据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58号、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定,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评审前,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除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外,其它免试条件仍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执行。应考未考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 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三、评审材料上报时间 评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送审材料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今年的《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内容有所调整,请务必使用新的表式,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评审材料要做到准确、整齐,一次报齐,材料袋外面需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 外语免试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审批,经区、县(市)人事局及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先与评审材料一起直接送市经委职改办,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评审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送审,并按规定开具委托书。无主管部门单位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向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的人员,应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评审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如下: 1、第一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属于免试对象的改为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1份; (7)其他证明材料1份; (8)破格申报对象的《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打印稿); (10)任期考核材料或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1套。 2、第二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1份;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1套,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复印封面和目录; (3)科研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3、以下材料另附,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2)《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3份; (4)《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5份,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 (5)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一式3份; (6)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原件,免试对象改为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1份;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内容与第一册(2)、(3) 一样); (8)《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3份(内容与第一册(8)一样),相关破格佐证材料2套; (9)论文或著作代表作1份,并注明“论文代表作”; (10)《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表》1份。 有关评审条件、评审表式均可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hzjingwei.gov.cn/)链接“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中查阅并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市经委职改办联系(联系人:王志勇、邵惠静;联系电话85252010、85250368;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政府大楼3楼308室;邮编:310026;邮箱:shuliping15201@hzcnc.com、Li1008@hz.cn)。
附件:1. 评审材料清单.doc 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清单(第一册).doc 3.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清单(第二册).doc 4.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doc 5. 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doc 6.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doc 7.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8.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9. 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doc 10. 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doc 11.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表.doc 12. 填表说明.doc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