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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1-24 16: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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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是杭州市卫生局管理的相当副局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专业

要求

招聘

人数

招聘

范围

基本条件

学历

要求

职称及年龄要求

办公室

卫生事业管理

1

不限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已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本科及

以上

30周岁以下(197811以后出生)

规划发展和项目管理处

建筑类(工民建或土木工程)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以后出生)

规划发展和项目管理处

建筑类(安装相关专业)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以后出生)

财务资产管理处

财会或计算机

1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197811以后出生)

财务资产管理处

财会

1

本科及以上

中级职称以上,5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197311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上午8:00-11:45,下午2:00-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杭州市开元路70号7楼706室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2.符合报名条件者首先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三倍的职位,不开考。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杭州卫生信息网(www.hzws.gov.cn)和本单位内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571-87034408
  联系人:蒋农

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二00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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