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我市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咨询、申请阶段: 4月16日——4月20日,申请人通过“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 “网上办事——网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栏目在线填写相关电子表单,填写完成后提交表单,并记录网络生成的序列号。已开通市民邮箱的申请人,可利用市民邮箱用户名和口令直接登陆,进行受理申请。未开通市民邮箱的申请人可使用统一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用户名:guest@jyj.hz.gov.cn,密码:guest123。 4月22日——4月24日,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具体地址附后)接受咨询。审核申请人的确认表和有关原始证件,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发放有关表格,并根据确认表对未开通市民邮箱的申请人提供市民邮箱开通帐号和激活方法。 第二阶段为受理阶段: 5月7日——5月9日在各个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受理申请,提供有关原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 3.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4.有关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办理点咨询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网“网上办事”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网址www.hzedu.net 5.高中段教师资格申请网上下载的表格可以使用(A4复印纸),但仍需在4月22-24日到各个受理点进行申请教师资格的审查,合格后由受理点通知申请人体检的时间、地点。 6.高中段的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通知、认定的结果等将通过市民邮箱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请务必在20日前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表单,并请正确、清楚填写市民邮箱地址;未开通市民邮箱的申请人“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将免费为其开通市民邮箱,市民邮箱有关注册信息由各办理点告知申请人。各申请人务必在获取市民邮箱注册信息后及时注册激活市民邮箱。 7.以后每年二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分别定为4月份和10月份的倒数第二个星期天开始(时间三天),为咨询、申请阶段,到时办理。
附件: 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一览表.doc.doc
杭州市教育局 200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