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angzhou.gov.cn English 中文繁体版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中国杭州 >> 文件公告 >> 公告公示 >> 房屋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公告2008第093号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11-10 10:28:43
[收藏] [推荐] [纠错] [字号: ] [打印] [关闭]

  经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土资拆许字 (2008)第093号 《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拆迁人 杭州市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 因 康桥路工程(余杭区界-康园中路) 项目建设需要,在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镇吴家墩村、独城村、永和村、西杨村、蒋家浜村;半山镇沈家桥村 下列范围内进行房屋拆迁:
  东至 杭州钢铁厂
  西至 余杭区界
  南至 康桥镇吴家墩村、康桥镇西杨村
  北至 康桥镇西杨村、康桥镇蒋家浜村
  (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除外)
  具体门牌号码:(以征地红线为准)
  上述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在2008年11月15日前持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及户口簿等有效证明,到拱墅区康桥路129号与拆迁人办理拆迁补偿安置登记手续。
  动迁机构:杭州市拱墅区征地事务所
  评估机构:杭州誉和房屋评估有限公司
  动迁总负责人:王芝莉    评估总负责人:孟强
  咨询电话:88043901    联系人:沈国庆
  搬迁期限:2008年11月10日至2009年2月9日止
  过渡期限:两年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或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3日

Top            [收藏] [推荐] [纠错] [字号: ] [打印] [关闭]
相关信息
房屋拆迁公告2008第090号
房屋拆迁公告2008第091号
房屋拆迁公告2008第09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建设管理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