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经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发〔1998〕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农经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 行。
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
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杭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监察局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民收入逐年增加,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 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得到了健康发展。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不少村级组织存在着村务不公开、财务制度不健全、干部作风不 民主的问题,少数干部甚至存在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挥霍浪费等情况。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农村工作中许多矛盾的焦点、 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导火线。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内容的村级制度建设。 鉴此,现就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从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着手,加强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努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逐步把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以民主监督的方式规范化、制度化,使其成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使其逐步纳入正常运转和日常管理的轨道。通过积极努力,走出一条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是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农村工作的新路子。 二、公开的内容 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事项向群众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公开的主要内容为: (一)村级财务收支管理; (二)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核; (三)乡村统筹提留; (四)集体经济项目经营; (五)计划生育指标和征兵、招工、“农转非”; (六)集体福利待遇和村干部收入情况; (七)村干部责任目标; (八)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政事务。 三、公开的基本做法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干部群众之间形成共识,建立一套相互制约的机制。 (一)公开的形式: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的原则。主要采用公开栏、黑板报、广播及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 (二)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前要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村党支部会议、村委会 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公开。公开后要及时向党员、村组负责人、村民代表了解情况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 见箱等各种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公开的时间:村务公开时间,各地要根据公开内容等情况,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年初要公开收支计划,每 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开财务收支决算;对集体福利和村干部收入待遇、责任目标情况,年初要公开计划,年终要公开兑现 并公布实际执行情况;其他应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四)公开的标准: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既要合理,更要合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征求多方意见,制订统一 标准。 四、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3—4月):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3月初市里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场会,并对全市工作作出动员部署。二是建立“村 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农经委、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三是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公开内容的重点,不搞一刀切,力求抓出成效。四是做好宣传发 动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力求家喻户晓,使群众了解“村务公开、民主管 理”的重要意义,取得群众的支持并动员他们广泛参与。 (二)准备工作阶段(5—7月): 这一阶段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矛盾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抓好自查自纠。一是围绕公开 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抓住财务收支管理,进行清帐理财,并将清理结果向群众公开,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二是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 题进行梳理,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向群众公开。三是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予以严肃查处,公开曝 光,以此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使群众看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动真格、有力度,真正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具体实施阶段(8—10月): 一是明确村务公开的形式,如设置公开栏等。二是确定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方法。三是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台帐 并建立档案。四是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村民监督小组。五是通过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基本 形成一套涉及面广、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 (四)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 搞好检查验收是衡量此项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验收标准,及时做好对各村的检查 验收工作。在验收中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格掌握标准,逐个认真验收。全市将采取对口检查验收和重点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对 各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要通过一年的实施,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运转和日常管理的轨 道。 五、组织实施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地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市 里已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区、县(市)政府及各乡(镇)政府都应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一级抓 一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今后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并坚持与农村中心工作、依法治村、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以及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等有机结合起来。要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要激发群众参与、支持的热情,走群众路线,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到点面结合。在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通过解决突出问题来推动其他各类问题的 解决。要从实际出发,在面上推广的同时,可选择基础较好或较差的乡(镇)、村先行试点,并分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氛围。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又要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 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各地报刊、电视、电台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全社会形 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以此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