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汛防台财政保障应急预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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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0 11:21:3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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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防汛防台工作形势严峻。为确保灾害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财政抢险和救灾资金的及时到位,最大程度地降低台风、水灾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根据《杭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市财政适时出台了财政保障应急预案。 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特大水灾引发的“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及其他重大台风、水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市财政专门设立了防汛防台财政保障应急组,由局长任应急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处、预算处、国库处、会计结算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等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组主要负责组织市本级和省级下拨防汛防台保障应急资金的筹措和及时拨付处置工作。包括:拟订防汛抗台资金保障计划,及时掌握汛情、灾情,组织筹措并及时拨付抗洪抢险和救灾资金;协助办理救灾物资的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监督防汛防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收集灾情,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协助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应急资金将用于保证日常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汛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等必备抢险物资,灾情发生时急需购置的抢险救灾机械、设备等物资,遭受严重灾害后的防洪堤、农田、水渠工程修复等方面。 市财政将根据“急事急办”的原则,全力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财政局供稿 编辑 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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