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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关新: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 扎实做好民政工作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8-02-02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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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
扎实做好民政工作


——何关新副市长在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今天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市开的第一个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市委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扎实做好民政工作,为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多做贡献。刚才,邵胜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07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新做法,同时结合十七大精神的贯彻,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奋斗目标,对做好2008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标任务详细明确,可操作性强,我完全赞成。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甘于吃苦、敢于负责、善于解难、乐于奉献,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市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走在了全国全省的前列。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进一步夯实了和谐杭州的基础;三是优抚安置政策更加完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四是社会福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特殊群体得到了较好的帮扶;五是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民政部门努力工作的结果;更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所有为民政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谢意,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就做好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再强调讲五个方面:
  一、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就是要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这也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鲜明特点。 2007年,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改善民生,破解“七难”,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决定》,破解“七难问题”共建“生活品质之城”的重点,就是要让全体市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农村居民、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生活品质有明显改善。要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就必须坚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把全面改善民生作为工作主线,把增加民利、促进民和、推动民乐、确保民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倍加关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安危冷暖、生老病死。这就要求我们民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奋斗目标,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目标、新的力度,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一)要着力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加大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投入,建立健全完善社会各项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动态自然增长机制。
  1.要进一步完善生活保障制度。一是继续研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范围问题。去年我市放宽了四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和残疾人申请低保的条件,这是我市低保制度的重大突破,在全省乃至全国首开先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008年,民政部门要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进行深入研究,对应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人群,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二是继续确保低保标准全国全省领先水平。我市的低保标准要在与中央和省里同步调整的基础上,继续确保在全国兄弟城市中的领先水平,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工作。根据物价部门的预测,今年全国物价仍将呈上涨态势。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关注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趋势,及时做好2008年低保和其他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
  3.要继续落实五保对象供养政策。目前,我们的五保对象供养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一是加强农村五保对象动态管理,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健全农村敬老院各项制度,巩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三是发挥五保供养经费县、乡两级财政主渠道,确保供养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
  (二)要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的参保率。提高困难群众的参保率,是一个难题。2007年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正式出台。这意味着杭州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了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三大制度。这次两个《办法》把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参保问题作为突出重点加以充分考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不少参保项目都由财政给予了支持甚至“兜底”的安排,以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参保能力,使他们不因缴不起费用而失去被保障的权利。两个《办法》具体实施工作在劳动保障部门,但这项工作与我们民政部门也有极大的关联,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困难群众的参保工作,一是要宣传好两个《办法》,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使两个《办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要高度关注两个《办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劳动保障部门沟通情况,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困难人员参保能力,努力扩大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障受惠面。
  (三)要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快速反应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动态管理工作力度,对新出现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发现、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已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要完善跟踪服务机制,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救助工作,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得到救助。
  二、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加快推动“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
  根据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天1美元收入的国际贫困线标准,省里提出人均年收入2500元作为我省贫困线标准。去年底,蔡市长交给我一个课题,研究如何消灭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农户,在课题调研中发现,在省贫困线标准以下的农户,仅有三分之一纳入低保,且低保年贴现率仅为低保线的50%左右,这与我们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调研中还发现,因病致贫、因突发性事件致困导致生产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也有不少。为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推动“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构筑一个全社会参与的综合帮扶体系。我们各级民政部门都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第八次“春风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春风行动”向农村的延伸工作。
  (一)要完善农村“三级救助圈”制度。一是要健全和完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圈,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要完善分层救助办法,明确“三级救助圈”困难群众的划分标准,建立健全相应救助措施;三是要狠抓落实,确保各层级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无缝衔接。
  (二)要健全农村帮扶救助组织网络。市区要重点做好“帮扶救助服务站”向行政村的延伸工作,建站模式和人员、经费参照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的做法。五县(市)要重点健全乡镇一级帮扶救助服务机构,配备乡镇帮扶救助专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经费办事、有地方办事。
  (三)要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按照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内容、完善优惠援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围绕欠发达地区、困难人群的增收,继续大力推进“百千万”联结工程。一是要通过继续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面貌改善,使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通过拓展和延伸我市的“春风行动”,大力开展“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活动,将“春风行动”的领导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和春节前走访慰问的重点要放在农村,通过一年两次送慰问金、每年为帮扶对象切实解决一件实事,使“春风行动”成果更多惠及到农村困难群众。三是继续实施“联乡结村”共建活动,发挥企业和资源两大优势,确保农民收入呈两位数增长。
  三、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根据国际上通用的评判老龄化国家的标准,即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7%。目前,杭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人口达到103.47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76.7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4.67%和10.23%。这表明,杭州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而且呈现加速发展状态,老龄化比例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龄化程度也高于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呈现“未富先老”的特征。因此,关注老年人群体,完善养老事业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
  (一)要建立健全新型社会福利体系。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促进社会救助和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的紧密衔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服务需求,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实现从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向服务城乡全体居民的适度普惠型的转变。这方面要积极研究政策。
  (二)要构建多种养老方式互补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社会福利机构,要积极探索福利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办法和途径。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现代养老服务需求。
  (三)要加快发展农村老年福利事业。要全面实施“农村村级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努力推动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到“十一五”末,使杭州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把杭州真正打造成一个“长寿之城”。
  四、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和谐社区的建设是“和谐杭州”的基础。要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培育和打造一批“精品亮点”社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全面提高我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要努力建立新型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围绕保持“全省示范、全国领先”的目标,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一)要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一是要通过争创省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结合“品质生活、品质社区”建设要求,全面提升社区建设水平。二是要完善社区自治机制,加大力度总结推广下城区王马社区“楼宇自治会”经验;在申报柳翠井巷居民委员会为“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居民自治制度发祥、发育、发展的历史过程,打造“新中国第一个”品牌,让我市社区建设成为全国社区建设的样板。三是要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以上城、下城两区的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试点区为契机,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努力建立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四是要不断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功能。首先要加强社区与“96345”便民热线的联网建设。目前,部分社区已与“96345”实现联网,今年要继续推进这项工作,力争有更多的社区实现联网,以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各类便民应急求助服务。其次要加大服务业特色街(区)建设力度,结合城市更新和新区建设,力争2008年每个社区都能建成一条“社区服务业示范一条街”。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要把困难帮扶与就业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对“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在就业培训、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2008年40%以上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要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1月24日,《杭州市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正式下发文件。2008年起,我们就要按照文件精神,区别不同情况,在全市广大农村稳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2008年,主要在主城区的所有建制村,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的每个乡镇(街道)的中心村开展;2009年,在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街道所辖建制村推广;2010年,在条件成熟的建制村开展;2011年以后,根据各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各地要不断加强城乡联动,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对农村社区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城乡结对等形式,把城市社区的先进管理服务理念导入农村社区,实现城乡联动,营造城乡社区协调发展的环境。
  (三)要探索建立城乡社区综合帮扶救助体系。1月16日,中办国办联合督查组到浙江省检查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也到我市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到下城区与困难群众进行了座谈。督查组对我市的帮扶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给我市出了一个课题,要求我们在现有帮扶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城乡社区综合帮扶救助体系。目前,社区已成为社会救助工作的主阵地、主平台,要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社区工作,进一步建立帮扶对象发现机制,实现困难群众“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的救助工作目标;要通过建立“慈善爱心家园”等帮扶机制,对帮扶对象给予生活物资援助。目前,下城区和有些城区已这样做了,并有了成功的经验,市民政局要在全市进行总结推广。同时,要对现有的各类社会救助主体进行梳理,整合社会救助主体资源,形成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合力。会后,各级民政部门都要认真研究,就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的城乡社区综合帮扶救助体系进行积极探索,以切实破解群众“七难问题”,建设“生活品质之城”。
  (四)要加快建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社区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领域,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线。市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政府应急办,加快推进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增强社区防灾抗灾能力。在下城区长庆街道新华坊社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应急办、市民防局和市民政局要加快制定《社区人员防护预案(范本)》和《社区应急管理手册》等社区应急管理工作资料,尽快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力争到2008年底前,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应急救助网络。
  五、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1月4日,我和杭州警备区政委陈必凯同志专程赴北京参加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我市再次荣获了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这是继1993年以来的“五连冠”。我们在庆祝杭州市获得这一殊荣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双拥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在走访慰问驻杭部队和日常调研中,我感到双拥工作还有许多事要做。做好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是立党、执政、强军、兴市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王书记在“杭州市庆祝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暨市级双拥模范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部门变动,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不淡化;职能变动,拥军优属的任务不减弱;人员变动,拥军优属工作不中断”,使全市的双拥工作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结合新一轮全国和省双拥模范城的争创和“生活品质之城”的建设,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双拥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要大力开展基层和社会拥军优属活动。我市基层和社会双拥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要注重实效,继续深化和延伸“企业拥军基金”、“行业军民共建”、“社区共建六联”(思想教育联抓、矛盾纠纷联解、居民困难联帮、社区治安联防、环境卫生联治、文娱活动联办)、志愿者拥军服务队等双拥载体,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特别是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参与双拥,形成了上下贯通、富有特色、覆盖全市的双拥工作网络。
  (二)要深入开展文化、科技、智力拥军活动。近几年来,我市科技拥军成效明显,每年都要投入几十万科技拥军经费,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和积极调动省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众多和科技、人才、技术等资源优势,广泛开展文化科技智力拥军活动,支持部队培养人才、研发装备、革新器材。为部队科技强军和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三)要着力解决部队军人配偶子女就业就学问题。要加强对随军家属的就业培训,提高随军家属的社会保障水平,采取安置就业、推荐就业、自主创业等形式,拓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渠道。要克服困难,努力保障军人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要把解决部队干部住房困难纳入地方建房规划,多为部队办好事、办实事。
  民政工作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善政,涉及面很广,除了重点做好以上五项工作外,2008年我市民政工作还要重点做好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慈善事业的发展等各方面的工作,以适应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和谐社会”的需要。
  同志们,新时期民政工作肩负着光荣的使命,也面临着繁重的任务。让我们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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