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5
昨天下午,市长茅临生主持召开“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2003年“新药港”建设的总体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重点审议了《杭州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审议杭州市“新药港”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议名单。副市长沈坚和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经过全市上下几年来的努力,我市“新药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最高水平,总量规模跃上新台阶。去年全市医药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6.12亿元,增长23.25%;利税合计19.36亿元,增长47.22%;实现利润12.4亿元,增长53.98%。与2002年相比,产值接近翻一番,效益翻两番。形成了一批优势企业和拳头产品,逐步形成杭州特色的医药产业结构,在国内、省内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招商引资也取得实效,开工项目增加,发展后劲增强。 茅临生对我市“新药港”建设已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但他同时指出,我市医药工业经济总量、发展速度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地推进“新药港”建设。要抓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抓紧制定各项实施细则,抓出实效,避免政策“放空”。 茅临生强调,要抓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加强医药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尽快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疗效良好的新药开发成果,争取尽早开发成功几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要抓新增项目建设,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必须要有新的投入、新的项目、新的增量。要建立跟踪联系制度,做好对新建、在建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 茅临生要求,要抓好区、县(市)医药产业协调发展,各地区应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促进当地医药产业发展。要抓机关作风建设,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把关严、效率高,凡是“新药港”建设项目一律进入绿色审批渠道。 会议原则通过了《杭州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对市区工业企业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和孵化器资助、“新药港”建设奖励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等事项。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由市政府发文或转发。(作者吴幼祥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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