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戌标在全市推进工业 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会议,主题是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研究和部署当前我市需进一步明确的几项工作,确保全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全面推进。 4月25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6〕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6〕15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省政府在杭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副省长金德水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下面,根据省政府会议精神,结合杭州实际,我就全面推进我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重要意义 去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对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和严格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态度十分明确,目前工业用地招拍挂不但是中央加强土地调控的既定政策,而且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即将实施的《物权法》第137条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把工业用地归类为经营性用地,必须公开出让。为此,我们应该尽快适应新的政策环境,用好用活国家政策,争取工作主动。当前,关键是要在理解上级政策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 (一)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是国务院、省政府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国务院国发〔2006〕31号文件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从2006年9月6日起,除历史遗留问题外,全省所有工业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明确了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实施程序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政策。根据国家及省政府有关政策,市政府就推进我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开展了调研。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于今年2月9日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的通知》。4月25日,省政府又召开会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来落实好这项工作,推进我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 (二)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市面临着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的双重矛盾,工业用地的粗放低效利用和闲置浪费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土地供应出现了紧张的局面。而协议出让缺少竞争,影响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企业圈地、囤积土地的动机,致使一些企业不考虑自己用地的实际需求,想方设法地获得超过实际需求的土地;而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需要扩大再生产,却因用地指标有限而拿不到土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目的,就是以经济手段引导用地者科学、合理、节约用地,进一步提高用地门槛,迫使投资者想方设法增加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三)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是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保障。 工业用地出让与房地产用地出让有些不同,工业项目在产业导向、环境保护、投入产出等方面有严格的限制性要求。在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时,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这些要求提出具体的出让前置条件。在土地出让前,通过挂牌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条款的法律约定,将不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不符合投资强度要求,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项目事先排除在外,投入产出效益更高的企业就更有机会取得土地,有利于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四)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是进一步显化城市优势、提升投资环境的重要契机。 以往,一些城市或地方,在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时,为招商引资不惜以低地价协议出让,造成恶性竞争,影响投资环境。现在,国家规定了在全国范围内都要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使所有城市都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将为经济较发达的城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更多的机遇。同时,从今年开始哪怕是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其出让价格也不能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这是国家在地价上的一条高压线,我市与宁波、天津、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青岛等20个大中城市均执行同样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今后城市之间工业项目的竞争,不再是地价上的恶性竞争,而是城市品质、诚信、服务、环境等方面的竞争,这对于正在实施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杭州而言,将带来更大的机遇。 (五)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国家和社会最大的财富,也是生产要素市场中价值最高的资产。工业用地占了土地出让的最主要部分,工业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对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而言缺乏统一的明确标准,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破坏党风廉政建设,造成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因此,推行工业用地公开、公平的出让方式,能够有效防止权力随意介入工业用地出让市场,减少人为因素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干预和不合理控制,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工业用地实行了净地出让,对用地单位而言,缩短了前期手续的办理时间,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层次较深,政策性很强,再加上相关制度和措施的配套还比较欠缺,因此,有不少问题需要通过实践来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在认识上也存在偏差,认为可能不利于招商引资,影响经济发展。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必须认真解决,不然会影响经济建设。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克服等待观望和畏难情绪,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工作,认真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突出重点,正视难题,结合我市实际高效务实地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 前段时间,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已经开展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相关工作。一是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了国务院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特别是在省政府会议后,各区、县(市)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学习会议精神,并就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二是制订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杭政办〔2007〕8号文件,明确规定自2006年9月6日起,除历史遗留工业项目外,全市所有工业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各区、县(市)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或正在制订有关操作文件。三是创新操作思路。市国土资源局已开发了工业用地网上挂牌出让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完成了网上公告、网上注册报名和网上竞价等主体功能开发,整个网上竞买的过程及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试点工作。4月20日,位于杭州经济开发区的杭政工出〔2007〕1号地块完成网上挂牌出让,成交价格32.1万元/亩,投资强度达到52.8万美元/亩,市区第一块工业用地成功挂牌出让标志着杭州市区工业用地开启了招拍挂出让的历史进程。与此同时,各区、县(市)也正在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临安市已拍卖出让工业用地11宗,面积216.82亩,出让金5926.25万元。五是强化了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增加了合同补充条款,明确了工业项目必须达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指标要求、开竣工期限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规定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验收考核。 在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坚持“四个原则”,把握好“四个关系”。“四个原则”是:坚持工业用地制度改革方向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优化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坚持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由市、县政府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的原则。“四个关系”是:既要坚决实施工业用地新政,又要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发展的积极性;既要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又要从实际出发稳妥运作、确保平稳过渡;既要充分发挥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积极作用,又要尽量减少对工业投资的即期影响;既要规范招拍挂出让工作程序,又要提高行政效率,缩短操作周期。对照上述要求,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操作,确保工业用地招拍挂的门槛和程序符合规定。 一是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要求,做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相关程序设计,保证在程序上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本着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减少工作环节,方便用地单位。在不违反法定挂牌程序的前提下,要以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最简便的操作程序。原则上除了国家法定的挂牌出让时间外,其他的审批时间一律不得增加。三是用地单位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要取消土地预审等环节,后期的其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办理,在审批环节上有特别要求的,各有关部门应在设置挂牌条件时提出,确保企业取得土地后能以最方便快捷的程序完成审批手续。 (二)要从优化配置、盘活存量、集约利用三方面着手,做好工业投资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各地要按照浙政办发〔2006〕150号文件的要求,切实保障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重大作用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今年省政府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将对重大工业项目集中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各地在安排工业项目用地时,要向工博会等签约项目倾斜。严禁向淘汰类工业项目提供土地。为了顺利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确保全市工业投资合理适度增长,各地要合理安排用地结构,重点向工业、服务业倾斜,特别是对有产出大、效益好、能耗低、污染少、用地少的工业项目的地方,用地比例可不低于去年。今年省里留了6万亩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省重大建设项目条件的,哪个地方项目落实得早、落实得快、落实得好,就优先安排土地指标。为此,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争取把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范围,争取用地指标。要根据本地区发展及用地需求状况,在工业用地供应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地专项用于标准厂房建设,为在招拍挂出让中难以获取土地的众多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条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利用村级安置留地,建设好标准厂房尤其是多层标准厂房。按照省政府要求,扎实开展“万家企业挖潜节地行动”,努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闲置土地流转机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为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腾出发展空间。为了鼓励各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省政府将在今后用地指标分配中对这项工作做得好的市、县倾斜,予以奖励。 (三)加快做好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前期准备,做好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当前,要加快推进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工作,关键在于要切实做好工业项目用地的出让前期工作。一是加快编制今年市区工业项目计划。各地也应尽快编制本区域的工业项目年度计划,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下达立项,切实做到落实项目、落实人员、落实责任。二是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杭政办〔2007〕8号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加快工业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各区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快征地拆迁工作,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尽快做好工业项目的产业政策、规划指标、环境保护、项目考核等出让前期审批工作;具备出让条件的,要尽快推向市场。四是发改、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业项目的不同行业分类,研究制定公开出让的基本条件,统一规范,增强可操作性。五是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要参照市政府办公厅杭政办〔2007〕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本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力度。 (四)土地挂牌要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确保实现双赢。 市区第一宗工业用地在挂牌出让前,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主动招商引资充分了解该宗工业用地的市场需求,也向外商企业披露了该宗工业项目的行业要求和规划、环保、建设等要求,并将这些要求在挂牌出让文件中明确。通过招商引资和工业用地网上挂牌的配合,实现了土地挂牌出让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双赢。 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实际上对“招商引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对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不符合产业导向政策的企业将被排除在外。当前我市面临土地要素制约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限的用地指标已经不能充分满足所有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因此,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就要十分注意对企业投资方向的引导。通过市场手段,让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供地门槛的投资企业在公开公平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好中选优。为此,各地各部门对列入今年供地计划的工业项目用地,要加大项目推介力度,把招商引资工作做深做细,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提供保障,确保我市工业用地出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实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平稳过渡。 根据规定,2006年9月6日前工业用地是协议出让,9月6日后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在这个新老政策交替过程中,各地都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遗留问题如果处置不当,不仅影响工业投资项目尤其是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甚至会影响政府工作的诚信度和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各地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工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平稳过渡。近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下发了《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6月30日前抓紧签订可协议出让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土地出让合同,超过上述期限的,按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目前距6月30日的期限已十分紧迫,为此,有关部门要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做好前置审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处理完毕。 (六)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实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是国务院国发〔2006〕31号文件明确的主要政策之一。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市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价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格标准进行减价修正。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符合政策规定可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可参照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确定。 (七)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从建设用地取得的过程来看,建设用地涉及前期预审(批前)、用地报批(批中)和供地后的跟踪检查(批后)的全过程监管。相对而言,工业项目用地的批后监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单位取得土地后不按照规定的投资要求开发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为确保符合产业政策、投资强度、规划指标、环境保护、投入产出标准等各项土地出让前的政策规定得以落实,各地要积极研究,制定政策,加强监管,强化考核。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构。 市和区、县(市)两级均要设立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协调小组,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出让中的相关问题。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不是国土资源一个部门的事情,涉及到投资管理、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各部门互相联动、形成合力。发改、经委、经贸、外经贸、建设、规划、环保、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政策指导,及时研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依法简化审批程序,改进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能,使具备条件的项目能尽快开工,尽早取得效益。 (三)加强督查,杜绝违规。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出让行为。对工业用地出让规避招标拍卖挂牌、仍采取协议出让和划拨的,工业项目通过计划立项、规划定点先行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工业用地以招拍挂出让后擅自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不按规定公布工业用地出让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纠正和查处。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业用地出让的,要坚决予以查处。要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土地利用违约责任的追究力度,切实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 同志们,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