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养老)转移 |
| http://www.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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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机构: |
| 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
| 杭州市清吟街123号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87019855 |
| 申办对象资格: |
| 需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个人帐户转移的参保人员 |
| 办理程序与要求: |
1、统筹范围内转移 统筹范围内指参加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所有单位。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统筹范围内职工转出:转出单位持《杭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办理转移手续。 统筹范围内职工转入:接收单位持《杭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续保手续。 统筹范围内转移的职工其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不变动,参保时间不中断。 2、跨统筹范围转入 职工跨统筹范围转入,在办理参保手续后,持本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同意转入证明及开户银行、账号,至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转移基金到帐后,持下列材料办理续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续: ①《职工调动介绍信》或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② 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帐户对帐单》。若原养老保险手册缴费记录不全且无法提供《个人帐户对帐单》,应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历年缴费明细情况; ③《个人账户转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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