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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商业户外广告发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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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广告监督处
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 86438487
杭州市工商局高新(滨江)分局
市场规范管理科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609号 86623523

  二、办理依据:
  1、文件名称:
  1995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1998年8月26日杭州市政府128号令《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2、文件相关内容:
  (1)国家局42号令第三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
关”。
  (2)市政府128号令第五条规定“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区户外广告的主管机关,负责依据本办法对户外广告审批和监督管理”。

  三、办理程序
  1、建筑物产权单位有关资料向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市工商局受理,经初审同意后,向市容、规划、交警、市政、电力、绿化等有关部门签发《户外广告审审核联系单》。
  (2) 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返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市工商局收齐各部门同意设置发布的回单后,组织拍卖。若有关部门不同意发布,告
知企业不予批准。
  (4)组织公开拍卖,并向买受者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建筑物产权单位向市工商局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市工商局初审后分别签发给

               /  -规划- \
              /   -交警-  \
             /    -市容-   \
有关部门->                  ->市工商局根据各有关部门审批
             \    -市政-   /
              \   -电力-  /
               \  -绿化- /

意见决定同意或不同意->组织拍卖

  四、办理条件
  1、 申请资格:
  建筑物产权单位。
  2、申办材料:
  申请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产权证明;
  (3)户外广告申请报告(须明确户外广告设置地点、发布时间、内容、形式、规格、数量等)。
  (4)1:500或1:1000的地形位置图;
  (5)电脑制作的户外广告设计图及效果图;
  (6)发布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酒、烟草等等特殊商品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五、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2、执行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及告知办法
  1、办理结果:
  组织拍卖。
  2、告知办法:
  电话告知

  七、岗位职责及权限
  1、承办商业户外广告设置发布的登记审批;
  2、审查对城区分局和县(市)局广告发布的监督指导;
  3、开展调查研究,对分管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八、审批责任
  1、审批错误造成损失的补救和办法:
  审批期限为一年,如不适合继续设置,应立即停止续办。
  2、审批错误失职人员的处理办法:
  审批错误造成损失的,按照《杭州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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