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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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车管所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下列资料,并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 3.国产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膜; 7.代理人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检车型的,还需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机动车标准照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办理地点:市区(不含萧山、余杭)车辆到下列地点办理:古墩路699号市车管所、石祥路589号杭州汽车城办证点、沈半路66号元通汽车广场办证点、石祥路168号申浙办证点、艮山东路200号友通办证点、大关路301号康达办证点;县(市、区)车辆到所在的县(市、区)车管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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