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及申领临时行驶证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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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含初次申领)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从未申领的,向车管所申请补领时,应当填写《补领、换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交验机动车。 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须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代理;对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办理地点: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市车管所检验科窗口及档案科窗口(古墩路699号)。 2.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损毁或签注满的,向车管所申请换领时,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代理人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市车管所档案科窗口(古墩路699号)。 3.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向车管所申请补领、换领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发号牌期间车管所给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补换号牌或者行驶证后,所有人应交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 办理地点:市车管所车辆办证大厅窗口(古墩路699号)及各县(市、区)车管所。 4.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驶出本行政辖区的,所有人应当到车管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提交以下资料: ① 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② 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 ③ 国产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车进口凭证原件; ④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⑤ 代理人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市车管所车辆办证大厅窗口(古墩路699号)、杭州汽车城办证点(石祥路589号)、元通汽车广场办证点(沈半路66号)、申浙办证点(石祥路168号)、友通办证点(艮山东路200号)、康达办证点(大关路301号)及各县(市、区)车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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