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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杭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决定
法规分类: 执法监督
颁布日期: 2001-12-28
实施日期: 2001-12-28
有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2002年1月14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公布)
  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九条。
  二、删去第十二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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