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府法审告[2008]11号
杭州市财政局: 你局上报的《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财购〔2008〕248号)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杭财购〔2008〕248号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杭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二OO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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