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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府法审告[2008]9号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印发〈植物新品种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杭科知〔2008〕71号、杭财教〔2008〕319号)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杭科知〔2008〕71号 杭财教〔2008〕319号
关于印发《植物新品种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经开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6〕28号)文件精神,鼓励植物新品种申请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植物新品种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用补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植物新品种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用补助办法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杭州市财政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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