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府法审告[2007]38号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杭园文[2007]80号)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
杭园文〔2007〕80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区(局)各管理处: 《<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已经区(局)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