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杭州市机动车配件经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 |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机动车配件经销管理,规范机动车配件经销行为,维护机动车配件经销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维修质量和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配件经销管理适用本办法。 | | | | 截止:2009-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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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建立机动车配件经销质量保证和追溯系统对加强机动车配件经销管理是否有实际意义? | | 2、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的使用是否具可操作性? | | 3、《办法》对配件采购登记制度、配件仓储管理制度、配件质量检验制度等三项制度的规范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 | 4、法律责任的设定是否合法、合理? | | 我要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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